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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公告丨成都博物馆关于国庆期间社会人士入馆开展讲解活动的公告
为让观众感受舒适的国庆节文化氛围,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参观环境,确保对博物馆展览、展品诠释的真实准确性,保障公众参观权益,成都博物馆现将国庆期间社会人士入馆开展讲解活动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我馆为观众提供多种个性化讲解服务,未委托任何第三方平台(含个人)提供有偿人工讲解服务,请观众通过官方渠道选取正规讲解服务。
2、确有需要入馆开展讲解活动的社会人士,请扫描下方小程序码下载申请表(每张申请表仅限填写一次入馆讲解活动),并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提交申请,通过馆方审核后方可入馆讲解。
3、研学机构须下载并填写《成都博物馆社会人士入馆讲解申请表(机构)》(附件1),并附相应活动佐证材料:包括机构营业执照(或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其他证照);研学(教育)活动招募公告、活动方案、旅行社行程单等。佐证材料的相关信息应与申请到馆开展讲解活动的内容相符。
4、个人开展讲解活动须下载并填写《成都博物馆社会人士入馆讲解申请表(个人)》(附件2),并附相应佐证材料:导游证/研学旅行指导师证书等;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参与此次讲解活动的观众名单(含姓名及身份证号);
5、申请材料发送至邮箱cdmshehuirenshi@163.com,申请理由充分且提交材料核实无误的,我馆将批准其申请并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申请人;审核未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
6、讲解活动当日,申请人须凭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导游证)至咨询台换取“成都博物馆社会人士讲解证”(以下简称“讲解证”),讲解证仅限申请者本人当日当次使用。
7、社会人士换取讲解证时,需同时提交由本人签名的社会人士讲解“承诺书”(附件3),并按照承诺书中内容切实履行职责,若拒不提交承诺书或违反承诺书中相关内容,我馆有权取消其入馆讲解资格。
8、入馆讲解的社会人士须严格按照《成都博物馆社会人士入馆讲解申请表》中所填写内容开展活动,并在讲解活动全过程中将讲解证佩戴于显著位置,讲解结束后应及时归还讲解证、取回本人有效证件。
9、我馆将采取检查巡查、社会监督、网络监测等多种措施对社会人士的讲解服务进行监督检查;若发生违规行为,我馆有权纠正并记录在案;若出现不服从管理且情节严重的,我馆有权终止其讲解活动并劝离博物馆;若因服务质量不佳导致观众投诉的,我馆有权取消其入馆讲解资格。
10、凡未经许可擅自在我馆开展讲解活动、扰乱正常参观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及单位,我馆有权终止其活动并责令离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1、我馆欢迎观众共同监督社会人士的馆内讲解行为,对出现上述第9或第10条所述违规情况的社会人士,我馆将纳入黑名单管理,并适时向社会公告。
1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成都博物馆所有。